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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2008

    2008.1.30

    毒药

     

    早上在看有关中国的红色贵族的一片八卦,提到一个SPACE网络红人“毒药”,看了照片我怎么觉得那么熟悉。后来想起来,这个人的SPACE我在很早期的时候去看过,忘记了是怎么去的,也忘记后来为什么不看了。

    又找了这个空间,从近期的开始看,觉得“毒药”这个名字取得还是挺贴切的。  如果叫罂粟更贴切,美艳但是有毒。照片拍得很好看,很有感觉,游记也写得很好。很多人有旅行愿望的人不一定有旅行的时间和金钱,有旅行的经历不一定写得好游记,写得好游记的,不一定拍得好照片,拍得好照片的本人不一定美艳,人美艳的不一定背景显赫。所以毒药才毒,毒到百度贴吧里竟然还有个毒药吧。。。。。。不过看到早期点的终于让我想起,我为什么当时不继续看了,看起来太张狂,太介意了。于是好奇心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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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我很强大,正在变得越来越强大!

     

    有天回来的路上我开玩笑地说了这句话。某人听了腾出握方向盘的右手,摸摸我的脑袋说了句类似于做坚强后盾的话。

    懂得的人才会听得出这句话里的隐忧远远多于骄傲。这就是为什么即使是抱着这样的隐忧,我仍然选择同老朋友在情调餐厅里不顾形象地大快朵颐,并且对与那些半生不熟的人进行你进我退式的晚餐聚会心存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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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转驾照的事情跑来跑去,跑了两个点以后,被告知我还要跑第三个,我无奈地发现自己每年交13个月的税,为的就是在一个又一个机动车管理中心中间当被耍的小猴子。

    穿马路去河坊街的另一头,记得有一年深秋我在这个路口,抬起左手的小拇指,问通行的人:“新买的,好看么?”“恩,还是以前的那个好看!”其实我也是这么想的。当时带的是个双环磨砂的,带没多久就掉了,现在想来算不算是一种征兆?

    不过那个心水尾戒在被我带了两年多以后,终于在200712月的某天,也没有预兆的消失不见了,没有像上次一样重新出现来抚平我失去它暴躁。这一次,竟然不暴躁,也许是事前有过几次预习吧。一度也曾有过再买个一模一样回来的想法,跑了两家海盗船以后放弃了。

     所有的事情都在更新,新版的软件,新一季的衣服包包,新推出的菜色,谁还会去在意一只两年前只值几十块钱的老款尾戒?心存留恋的人应该多少都带点愚钝和痴傻!当然,只要我还有收藏尾戒的癖好,我的小拇指是永远不会让它空着的。

     

    在当了第二次猴子之后,穿过旧旧的建国南路走回公司去。破破的泥瓦房子,红色的木窗门,石板天井,有间房间望进去,看见个半大的男孩对着电视在玩俄罗斯方块,最老版本的那种。

    种种的种种因为连着小时候穿梭于这样古老破旧小巷的记忆,就觉得这些很有人味。既而觉得沿路走过看到的红色的“拆”字很是刺眼。

    为什么要拆呢?总觉得如果整个城市只剩下漂亮的玻璃大厦,生活气息和人味就会所剩无几吧。从前的很多时代都有鲜明的建筑特色,巴罗克式的,哥特式的,洛可可式的,明清式的。这些老房子也代表一个时代的建筑特色,为什么要去否定它?不过对于住在里面的人来说,已经不住这样房子的我应该算是站直了说话不腰疼吧!

                                                           

    1/8/2008

    悟!--读史书有感

     

    历史不是没有学过,在学校十几年还自认学得不错,也挺喜欢。可是当时的学,仅在于学而已。最近在天涯在线上看史书,却看出点新的认识来。

     

    一、中国竟然不是最早的文明发祥地!

    既然是在中国学的历史,注重的通常都是中国史。除了鸦片战争那会比较有联系地的提到了部分世界史,其他都是以一个相对独立的篇章存在的。

    包括初中的时候学世界古代史也是这样,欧洲史,埃及史,印度史,两河流域史。都是平面地学习。

     

    这次在《全球通史》里把它们通篇地结合起来立体地看,惊觉中国竟然不是最早的文明发祥地?(看来我初中历史还是没学好!) 最早的应该是两河流域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接下来是埃及,连印度也是在中国前面的。

    当然其他的很多文明在某个地域和某个时间段里都出现过断层,而中国的却以一种比较稳定而长久的形式被延续!可是谁知道呢,那些所谓的断层也许只是缺乏史实证据来把它们连接起来,说不定明天就发现了! 

    当我在为中国上下5000年的悠久历史洋洋自得的时候,其他国家的历史就变得渺小而微不足道起来。于是就抱着这种思维定势做了井底之蛙到现在!

    同学们,要多看书呀,要努力学文化啊!不能像我阿!

     

     二、关于民主

    古希腊在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就已经出现了“民主时代”。严重惊讶!

    我突然意识到为什么民主意识在西方如此根深蒂固,而为什么我们今天还在为官本位,民本位争论不修。

    我查了一下,当古希腊首创的奴隶主民主政治在当地发扬光大,并对整个西方古代世界甚至今后的西方政治制度都产生极其深远影响的时候,中国正处于春秋战国的战乱时期,直到公元前221赢政结束战乱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建国家。

         诚然,就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封建制度的国家要比奴隶制国家还先进点。但是当这个希腊奴隶制国家大唱民主高歌的时候,中国的历史却在秦朝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形式下大踏步地前进,并且一踏就是两千年多年。姑且不论民主与专制的褒与贬,光看这两千多年,在人类历史里并不算长,但是在人类文明的历史里却绝对不算短。我想,这时间应该长到足够将民主或者专制的思想,融入到一个民族的血液里。

       美国打着民主的旗号攻打了伊拉克,摧毁了萨达姆的残暴政权,企图创造一个所谓“民主、自由的伊拉克”,却只留下一个充满混乱内战的混乱国度。我爸有天说了一句,也许伊拉克就是需要萨达姆这样的强权专制,才能安国。当然这句话有失偏颇,却令我不禁怀疑起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也许,这就是某一历史阶段上的民族特征呢?

    很小的时候,记得有几年箭竹大量开花,国宝大熊猫面临饥荒。我曾想过,为什么熊猫非吃竹子不可呢?能不能改吃别的呢,芦苇,草根就不行么?成年的大熊猫不能改是因为它吃惯了,可是刚出生的熊猫宝宝呢?它出生到世上,什么都没吃过,为什么就不能改了呢?我没有问过谁,所以也不晓得答案。现在我还是不知道确切的原因,不过我想这大概算是一种本能吧,延续了长长久久的深入到一个物种血液里的本能。
    所以今天,大熊猫还是吃竹子,而官本位和民本位的话题争论,在走出封建专制社会近百年的中国,也将继续!
    文章引用自:
    1/2/2008

    双重标准

    元旦的家庭聚餐,妈妈跟二姨在席间提到一个女孩:“年纪比我们依儿还小一岁呢,打扮得可比她成熟时髦多了” 。我忍不住从一堆美食中抬起头抽空插个话:”那我偶尔动一下时髦成熟的念头,妈你干嘛对我唠叨个没完啊?”

    结果我妈白我一眼:”去,那能一样么,你是我女儿,当然只要清清纯纯的,淑女点可爱点就好!”

     

    我含着满口的饭,仰天长叹一声,埋头继续吃我的。

     

    老太太抱着双重标准到如此理所当然的程度,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别人家女儿可以人眼中的风景,自家女儿就不行!

    可是把话说开来,抱着双重标准的又岂止是我们家老太太呢?

     

     

    我自己也是个喜欢把人当风景看的人。大学的时候,到了夏天,连在公共浴室洗澡都不放过看风景的机会。完了还针对对门某MM玲珑有致,日本漫画美少女般的身材向室友大发一通感慨。

    可是转身还是伙同众猪们蹲在寝室里吃火锅,吃不下了还站起来跳两跳(我妈往糖瓶子里灌糖就这样,灌满了,敲敲瓶子,就又能腾出点空来放更多糖,所以我认为有些事情是可以同理可证地),完了蹲下继续吃。置有没有“玲珑有致”的身材于不顾,任其自由发展。

     

    看电影电视也会喜欢那种邪邪的,笑起来坏坏的帅哥美女。大屏幕上木村拓哉来个正面镜头,我就能一脸心驰神往,小鹿乱撞;舒淇朝我撇一眼,我就很恨自己不是个男人。

    可是生活中交朋友,还是会选择那些思想性格稳定的。不然,你正朝人掏心掏肺讲心事的时候,他/她给你来个蒙娜丽莎般的神秘的,或者坏坏的笑,还不晓得人肚子里想点什么,这得多迷茫,多危险呀!

     

    身边认识的很多男同学对女孩子也抱着类似的双重标准。说到理想型,大多是大眼睛长头发,皮肤白白,打扮清纯,性格温顺(当然最后遇上什么样的另当别论)。可要说到玩,还是那些时髦,活泼野野的女孩子比较应景有气氛。

     

    我想双重标准的存在,主要是因为很多时候,现实没有办法两全,只好做选择,只好永远留有一份遗憾。如同张爱玲形容男人对红玫瑰和白玫瑰的看法:“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我觉得张爱玲说的其实不止男人而已。

     

    可是,如果没办法两全,如果一定要遗憾,要选哪一个呢?做给别人欣赏的风景,还是做给自己欣赏的风景好呢?我想我大概更多的时候,选择后者多一点。

    大学的时候,当SWAROVSKI还没有泛滥到像现在这样人手很多条的时候,老爸从奥地利给我带来一条,水晶锁镶镀金的款式,配条镀金链子。不喜欢,觉得金色的感觉特爆发户,即使大家都说好看,我也不爱戴。总觉得即使成了别人的风景,如果自己不喜欢,还是会不自信吧。

    可是毕业后,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突然的,没缘由地就喜欢起它来了,搭完T恤还不算完,换上毛衣接着搭,不爱戴它的才是暴发户呢,呵呵!

    搞得老爷子扬眉吐气,义愤填膺,看我戴一次,他就说一次:“你看你现在那么喜欢,当初是怎么想的,我说好你还不信!”嘿嘿,说就说吧,这风景我自己爱赏了就行。

     

    1/1/2008

    博物馆的约会

        20071231061200712310642007123106920071231070200712310712007年的最后一天,在单位吃完KFC的快乐儿童餐,摆好送的茶犬台历,玩好儿童餐送的小玩具,加完班。独自跳上城站的7路车,乘着冬日的暖阳,去赴与博物馆的约会。

     

        对于绘画我是半点不通的,不过这不妨碍我对这位据说荷兰最伟大的画家的作品表示一下门外汉的景仰。人家玩的可是艺术呢,这不是开玩笑!

     

        伦勃朗是特别擅长用光线和阴影来表现绘画内容的人,甚至摄影学上的一种用拍摄人像用的用光技术都以他的名字命名。这次展出的300多幅铜板画,就全部是用最简单的线条,来表现光与影的变化。要说用线条作画,普通的铅笔素描也是用线条,偶尔用手指晕染以达到朦胧的效果。可铜板画用的是纯粹的线条,用针在铜板上作画,一笔下去,不可逆转。

     

       所以站在橘黄色的灯光下看这些画的时候,我觉得太奇妙了,仅仅是简单的线条,组合起来的内容却如此丰富,充满力量。个人比较喜欢那种大片幅阴暗背景的作品,比如众人把耶稣从十字架上抬下来的那幅,一束束阳光透过乌云。远看与普通素描并无差别,走近看才知道功底和价值。

     

     

       兜兜转转地看了2个多小时,出来从葛岭走去少年宫坐车。其实葛岭也有车站,可是放着美美的北山路不走,多可惜呀!南山路和北山路,我总是喜欢北山路多一点,因为它的路窄窄的,弯弯的,还有很多美美的石墙,和旧旧的别墅,所有的所有加在一起,就很有故事的样子。

     

        里西湖里漂着很多梧桐树上落下的叶子,深深浅浅的片片金黄把原本萧瑟的湖硬是弄得华丽丽的。园林清洁工拿着网兜,正把这些金黄从湖里大把大把地捞起来,惹得好些人围观,大概是和我一样觉得可惜吧!可是没办法,情调和现实是注定没办法两全的事情。

     

         沿着武林路一路逛,逛完了ZARA 和PAUL FRANK,正打算晃荡晃荡要回家,却在天桥上被某人捉个现行。。。。。。于是又去念叨了很久的那家酸菜鱼。还是很好吃,可是我想我应该不会再吵着要去了,到现在为止已经试了两次,却再也找不回当初的味道。至于原因,我实在不想去深究,只是接受这样一个现实,就好!

         HAPPY NEW YEAR TO MYSELF!